青海新闻网讯 文明城市,是当今中国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1999年,我市已经致力于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按照城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谋求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的品位。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央文明委制定的“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37项指标,119条测评项目,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而格尔木制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单位责任目标,则细化到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七大方面,需具体兑现257项创建文明城市的软硬件目标,并公开承诺在明年测评前全面达标。推动发展是促进文明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我市始终把发展作为推进文明进程的城市引擎,把城市文明作为促进发展的目标。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6年间,格尔木递出的城市金“名片”上,已赫然罗列着青海唯一的“全国二级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荣誉,这足以让全体市民拥有不尽的骄傲和自豪。更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所激动的是,6年来,目之所及,格尔木城市建成区面积拓展了近10平方公里,昆仑经济开发区里众多企业云集,政府先后兴建了一大批道路改扩建、供排水、公益设施改造项目,城市道路增至120多公里,天然气中压管网达到114公里,天然气普及率达到了86%,整个城市“一街一花一景”,城在林中,水在城中,鲜花溪水交相辉映。与此同时,以政治文明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被确立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中心工作。强化农牧区“带头创业,带领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企业党建的政治核心作用,立足社区党建的管理和服务,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力,四轮驱动的基层党建工作,赢得市民对政治文明建设的认同,17项政府政务环境的改善,使阳光政务更加透明。我市今年的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和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均超过90%。
我市先后出台的《格尔木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格尔木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十多项城市管理的规定和办法,让良好的城市形象,充分体现在投资环境的优化上。6年共为格尔木赢得205亿的固定资产投资,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格尔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物质文明的层面上。精神文明建设的齐头并进,让这燃烧激情的6年,成为收获城市精神的丰年。这座戈壁新城从不缺少它特有的精神内涵,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彰显出格尔木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柴达木精神、以“五个特别精神”为核心的青藏高原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了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正是在城市精神的引领下,我市连续两届捧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的桂冠,全地区共夺得3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获得160个省、州、市级文明单位,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三连冠”的殊荣, 全民携手,获得了“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先进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一系列荣誉。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在昆仑山下这片热土上蔚然成风,缔造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盐湖城”、“千里共建青藏文明线”等许多城市品牌。在普通市民中涌现出一大批文明楷模,“爱心妈妈”、“阳光车队”、“双拥模范”、“爱心车队”雪中送炭的事迹处处流传。
创建文明城市,把格尔木打造成了美丽的城市:既饱含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又富有时尚的现代信息;既拥有完善的城市功能,又具备素质良好的市民;既蕴藏着城市规模的拓展,又包容着鲜明的城市个性,整个城市都努力实现着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理想。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历程,印证了发展这个硬道理,它所走出的每一步,都推动着城市发展环境的整体优化,打造着城市品牌和地区知名度,映射出这座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和辐射力。文明,已勿庸置疑地成为格尔木经济发展的新优势。